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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軍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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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收到國軍財務組的信件 上面寫著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所得所屬年月101年 給付總額(A)15484 扣繳稅額(B)0 給付淨額(C=A-B) 101我在當兵 因為某些原因我停役了 當三個月 現在收到單子 我不懂意思 要做什麼? 我要付15484元? 如果是的話那是為什麼? 更新: 給付淨額(C=A-B)15484 更新 2: 我只有 給付總額(A)15484 給付淨額(C=A-B)15484 有寫數字而已 101年1月至101年12月 給付總額(A) (結算申報時應按本欄數額填報) 15,484 所以現在這單子我需要做什麼 還是可以不用管他? 我第一次收到這種單子

最佳解答:

所得扣繳憑單是要供您5月份辦理個人綜所稅申報用, 不是應繳的稅額。因為軍人至101年薪資所得應計入 綜所稅課稅。 您全年度若僅有此筆15,484的薪資所得(所得類別), 您是不用繳稅的亦可免申報。 計算如下: 項目 小計 總計 法規說明 所得總額(A=1+2+3+4+5) 15,484 1.薪資所得 15,484 可享有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2.租賃所得 房屋租賃所得可扣除43%必要成本及費用 3.利息所得 可享有利息所得特別扣除額 4.營利所得 5.執行業務所得 免稅額(B) 82,000 每人每年免稅額為82,000 本人、配偶、受扶養親屬年滿70歲,免稅額為123,000 標準/列舉扣除額(C) 76,000 列舉及標準擇一有利申報 特別扣除額(D=a+b+c+d+e+f) 104,000 a.財產交易損失 納稅義務人、配偶及受扶養親屬財產交易損失,其每年度扣除額,以不超過當年度申報之財產交易之所得為限。 b.薪資特別扣除額 104,000 每人每年限額104,000 c.儲蓄特別扣除額 全戶每年限額270,000 d.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每人每年限額104,000 e.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每人每年限額25,000(限大專以上院校子女) 但空中大學、專校及五專前三年及已接受政府補助者,不得扣除。 f.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每人每年限額25,000(限5歲以下子女) 綜合所得稅適用稅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適用 所得淨額(E=A-B-C-D) -246,516 所得淨額 稅率 累進差額 稅率 0% 0~500,000 5% 累進差額 500,001~1,130,000 12% 35,000 應納稅額(F=E*稅率-累進差額) 0 1,130,000~2,260,000 20% 125,000 扣繳稅額/可扣抵稅額(G) 2,260,000~4,200,000 30% 351,400 本年度應繳納稅款(F-G) 0 4,200,000以上 40% 774,400 希望我們上述的答覆~可以協助您解決問題,幫助您找到合適的答案。 若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歡迎使用意見補充!我們會儘速再為您補充說明。 亦歡迎至下方部落格線上諮詢!我們有專業的服務人員,提供 線上立即諮詢服務。 2013-02-27 23:15:04 補充: 如果您全年所得僅有15484,不用繳稅也無退稅,所以不用申報。

其他解答:8410E5B82AE3BBE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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