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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法問題 請專家進入解答 謝謝

發問:

關於人民集會遊行,下列何項正確? (A)不得以可能危害社會秩序之理由,禁止室外集會遊行 (B)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(C)室外集會遊行,均應申請許可 (D)集會遊行之主管機關為警政署 這題答案為何是A 還是寫錯 室外集會遊行不是要申請許可

最佳解答:

應該在說大法官解釋445號 集會遊行法11條 關於,「 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言論之集會」 ,機關不予許可。 上述條文 無異是要求機關,以人民是否有不當言論為事先審查,明顯違反言論自由 再來,同條第二款「有事實足認有危害國家安全、社會秩序或公共利益之虞者」 同條第三款「有危害生命 身體 自由 或對財務有重大損壞之虞者」,有欠具體明確, 如在集會以前,並無明顯且立即危險之事實狀態,僅憑將來發生之可能 , 而作成集會得否許可之依據,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意旨不符 結論 答案沒錯........因為選項只說可能危害,可能危害不可作為得否 許可之依據,除非確定有危害或是有明顯事實證明會有立即危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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