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

做自己不想做的工作

發問:

做自己不想做的工作 ~ 但是又很缺錢 但是作起來又很累 要曬太陽 手會很酸 又會刮傷 日薪卻只有500 各位大大 如果是你還會繼續做下去嗎??

最佳解答:

不會。剝削勞工,違反勞基法。最低15840,日薪528。你只領500?太少。何況你又是3K產業,要加50%,約528*1.5=792。建議你快換工作,你幾歲?若年青好找,若中高歲,也要注意身體。不要虐待自已,快從良,或向勞工局檢舉,有勞健保勞退嗎?若無,更要罪加一等。祝福你,提高薪資或找到好工作。

其他解答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自己出來做吧, 我(男)本身在賣類似精品ㄉ東西, 有開放加盟批貨, 同時提供技術指導, 建議地點選在人多ㄉ地方, 營業額都能衝ㄉ滿高ㄉ, 歡迎現場看貨, 如果有興趣就連絡我吧, 哈利 0931655263 k2h5oh@yahoo.com.tw|||||若缺小額現金的話,辦門號的方案比錢莊來的安全可靠唷。http://98.to/telmh1/481517FD598DAD6B
arrow
arrow

    wszspj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